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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应在发动机的易见部位铸出商标或厂标,发动机出厂编号应打刻在曲轴箱易见部位,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没有打刻起止标记
- 2024-01-14 18: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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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打刻(或铸出)在气缸体上且应能永久保持,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没有打刻起止标记的空间时不打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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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得更改、变动,并符合GB 16735的规定。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
- 2024-01-14 18: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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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乘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应在相应的易见位置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型号在后,出厂编号在前,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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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发动机舱内能防止替换的车辆结构件上,或打刻在车门立柱上,如受结构限制没有打刻空间时也可打刻在右侧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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