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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车辆管理所办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按照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初次领证日期签注。
2024-01-14 13: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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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机动车驾驶证作废公告应当采用在当地报纸刊登、电视媒体播放、车辆管理所办事大厅张贴、互联网网站公布等形式;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机
2024-01-14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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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单眼视力障碍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024-01-14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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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五次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2024-01-14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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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
2024-01-14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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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机动车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4-01-14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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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024-01-14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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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有居留证件的应当向出具住宿登记证明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024-01-14 1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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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但未被扣留、暂扣期间,可以驾驶机动车。
2024-01-14 13: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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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的,仍然可以驾驶机动车。
2024-01-14 13: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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