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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转入地车辆管理所退档时,在退办凭证上写明退档原因,直接交机动车所有人。
2024-01-14 1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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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由车辆管理所审核并对其申请材
2024-01-14 1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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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进行确认时,应当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对逃生锤、干粉灭火器
2024-01-14 1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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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一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2024-01-14 1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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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非专用校车报废时,不需要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2024-01-14 1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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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校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可以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024-01-14 13: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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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地方性尾气排放标准不能作为转入退办的依据。
2024-01-14 1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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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办理机动车转入时,车辆管理所应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2024-01-14 1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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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2024-01-14 1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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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情况说明,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
2024-01-14 13: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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