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自行迁移新址,在新址用电容量10kV,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供电点未变。一个月后被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发现,立即对该客户

某工厂自行迁移新址,在新址用电容量10kV,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供电点未变。一个月后被用电检查人员现场发现,立即对该客户实施停电。该客户表示强烈不满,随即打电话投诉到该市市长热线,市晚报记者遂以“电老虎发威,店小二遭殃”为题发表文章,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请问:该客户属于什么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用电检查人员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


1)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六条,客户私自迁址属违约用电行为。
2)客户应承担的责任:
1)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六条,私自迁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
装用电重新办理手续。
2)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该客户应承担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3)用电检查人员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4)服务处理:
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服务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该事件属一般服务事件,应启动四级预警,防止事态升级。
2)供电公司应立即恢复该客户供电,有关负责人员主动向客户致歉取得客户谅解,并按照违约用电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3)主动向政府部门汇报并积极与媒体沟通,消除负面影响。
4)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员工政治敏感性及服务意识,防微杜渐,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5)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客户依法用电。
6)根据事件的事态发展适时结束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