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不到位,承诺时限未兑现
【事件过程】 7月25日,客户吴先生向9

现场勘查不到位,承诺时限未兑现
【事件过程】 7月25日,客户吴先生向95598供电服务热线投诉:“7月14日,我到你们营业厅去申请一个居民电表,营业员要的材料我都给了,第二天还打电话到营业厅,营业员告诉14日流程就到勘查环节,还说会有勘查人员到现场去看,可到今天了还没有任何人来,到底能不能办?你们电力的工作效率就是这样啊……”。座席人员按规范受理了吴先生的投诉,并及时派发给供电公司处理,供电公司回复说明7月16日联系吴先生想去现场勘测,但其手机没人接听,又因近期新装(增容)等工作量大,勘查人手不够,所以就推迟了吴先生申请业务的现场勘查。对此情况,勘查人员与吴先生做了沟通解释,并于7月26日进行了勘查,同时现场答复了供电方案,吴先生缴费后,于7月28日装表送电。
请问此案例中有哪些违规之处?并对这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违规条款】
1)《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第五条的规定“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第十八条第一款“已受理的用电报装,供电方案答复时限:低压电力客户最长不超过10天;高压单电源客户最长不超过1个月;高压双电源客户最长不超过2个月。若不能如期确定供电方案时,供电公司应向客户说明原因。”
【暴露问题】
勘查人员因没有联系到客户而未及时到现场勘查,推迟处理客户的业务申请没有向客户说明原因,也没有告知营业前台,造成未能按承诺时限要求答复客户供电方案。
【措施建议】
1)组织勘查等现场人员认真学习电力法规、“三个十条”等知识,加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供电方案答复工作。
2)建立协同机制,畅通营业各环节业务信息,便于主动、及时地与客户沟通协商。
【案例点评】
本案例所提及的供电公司低压业扩流程的预警机制缺失,使得低压供电方案答复环节处于失查状态。由于低压业扩工程项目多,流程推进的时效要求高,已经成为供电公司发生违诺行为的主要危险点,特别是供电方案答复环节。如何建立有效的跟踪机制、实现流程超期的全方位预警、全面提升报装服务水平,是低压业扩管理的难点和重点,也是客户关心的热点和焦点,同时还是供电公司应该全力以赴克服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