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客户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反映:自从换了智能电能表后家里用电量倍增,要求进行核查。抄表人员接到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电话后直接向用户回复:换表后电量增多是因为智能表比原机械表更灵敏,更精确。但用户坚持认为解释不合理,再次要求现场核查。随后抄表人员对该用户进行远程抄表,远程抄表结果大于计费止码,认为没有问题。但用户拒不接受,并愤而投诉。经现场核实,发现是换表后将该用户与另一用户的表计资产建档串户,两用户实际用电量张冠李戴导致的。请对以上投诉事件进行分析。
【违规条款】
1)《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第七条:“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2)《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新装用电客户、用电变更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参数变化的客户,其业务流程处理完毕后的首次电量电费计算,应逐户进行审核。对电量明显异常及各类特殊供电方式如多电源、转供电等)的客户应重点复核。”
3)《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第五条:“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4)《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第四条第二款:“真心实意为客户着想,尽量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对客户的咨询、投诉等不推诿、不拒绝、不搪塞,及时、耐心、准确地给予解答。”
【暴露问题】
1)没有到现场核实就答复客户,工作方法过于简单。
2)对于客户的反复质询未能足够重视,再次错误回复,导致客户不满情绪升级。
【措施建议】
1)尽快更正资产档案,恢复正确计量计费。主动向客户致歉,回复事件处理结果,消除客户不满情绪。
2)加强专业技能素质培训、对各类服务事件案例的交流学习,对当事人按相关规定严格考核。
3)加强抄表人员对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的学习。
4)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加强一线班组企业文化的宣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