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抄表员有一亲戚从事物业公司经营生意,电费成本占日常经营成本比重较大,该抄表员建议将小区内租赁商铺及社区宽带运营负荷悄悄接入到社区生活设施用电的计量装置下,该亲戚采纳建议后,电费成本开支大大减少。为表示感谢,将该抄表员虚聘为物业公司员工,每月支付薪酬800元。又一物业老板侧面打探到该技巧,也请该抄表员帮忙调拨负荷,遭到拒绝,十分不满,遂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举报了该抄表员。请对以上举报事件进行分析。
【违规条款】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供电企业对查获的违约用电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有下列违约用电行为者,应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一款: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
2)《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第十条:不准利用岗位或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暴露问题】
1)抄表员政策觉悟差,思想不端正,徇私舞弊,教唆客户违约用电。
2)电费核算工作质量不高,未能及时发现电量异常,失去了控制事件发展的机会。
【措施建议】
1)严肃处理违纪事件。
2)加强抄、核、收过程管理,提高抄表核算工作质量,做好异常的预控与后续处理,主动发现问题,减少犯错机会。
3)加强电费抄、核、收人员相关业务和知识的培训。加强抄表人员对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的学习。
4)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加强一线班组企业文化的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