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甲因受到乙胁迫将所拥有的手机以极低价格卖了乙,为此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明确签署了合同,甲不能再主张要求乙返还手机
B、甲可以在两年时间内要求乙返还
C、甲有权请求确认行为无效,但该请求确认权利属于支配权
D、甲乙间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可在行为发生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需要理解题目中的情境:甲和乙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甲在受到乙的胁迫下,将所拥有的手机以极低的价格卖给了乙,并签署了买卖合同。
A选项提到甲明确签署了合同,因此不能再要求乙返还手机。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甲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A选项错误。
B选项提到甲可以在两年时间内要求乙返还。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所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B选项错误。
C选项表示甲有权请求确认行为无效,但该请求确认权利属于支配权。然而,这里的“请求确认行为无效”实际上是一个请求权,而非支配权。支配权是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其标的物而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如物权。而请求确认行为无效是对一个已存在法律关系的改变,是一个请求权,C选项错误。
D选项指出甲乙间签署的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甲可在行为发生后1年内行使撤销权。这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D。
甲乙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甲因受到乙胁迫将所拥有的手机以极低价格卖了乙,为此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2024-11-09 06:23:34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