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甲追求乙,遭乙拒绝,便怀恨在心,编造乙当坐台小姐,并外出卖淫的谣言,并将其贴在BBS上。小报编辑丙看到该文章后,便以“某大学生坐台卖淫”为题,刊登此文。该小报上此文刊登后,乙在学校名誉扫地,身心遭到摧残,便将甲、丙、BBS和小报报社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乙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B、BBS以乙未曾向其指出侵权事实而主张侵权抗辩,能够成立
C、甲和报社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甲和报社因不存在意思联络,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来看这个案例的核心,即名誉权的侵权问题。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
A选项:乙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予支持。在此案中,由于甲和报社的行为导致了乙在学校名誉扫地,身心受到摧残,因此乙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是合理的,应当得到支持。
B选项:BBS以乙未曾向其指出侵权事实而主张侵权抗辩,能够成立。虽然BBS是谣言的传播平台,但在大多数情况下,BBS并不是谣言的原始制造者,而是信息的传播者。如果BBS能够证明自己在得知侵权事实后及时删除了相关帖子,并且没有过错,那么其以乙未曾向其指出侵权事实而主张的侵权抗辩是可以成立的。
C选项:甲和报社侵犯了乙的名誉权。甲编造并散布关于乙的谣言,而报社未经核实就刊登了这些谣言,两者都直接参与了损害乙名誉的行为,因此甲和报社都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选项:甲和报社因不存在意思联络,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虽然甲和报社都侵犯了乙的名誉权,但两者之间并没有事先的意思联络或共同谋划,因此他们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
综上,ABCD四个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
大学生甲追求乙,遭乙拒绝,便怀恨在心,编造乙当坐台小姐,并外出卖淫的谣言,并将其贴在BBS上。小报编辑丙看到该文章后,便以“某大
- 2024-11-09 06:22:42
- 民法(专升本)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