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甲、乙约定:由甲提供布料,乙为甲加工西服一套,加工费1000元。乙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交付西装。此

2017年11月20日,甲、乙约定:由甲提供布料,乙为甲加工西服一套,加工费1000元。乙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交付西装。此后,乙因承接的工作繁重,就将主要工作交给信誉良好的丙。甲对此并不知情。2018年3月31日,乙将西服交付予甲,甲发现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当在2017年11月20日支付1000元的加工费
B、乙未经甲同意将工作交由丙完成,即使丙的信誉良好,甲也有权解除合同
C、因为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故甲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D、因为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故甲有权要求丙进行修改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本题中,双方约定乙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交付西装,但没有明确约定支付加工费的期限,因此甲应当在乙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加工费,即2018年3月31日支付。故A选项“甲应当在2017年11月20日支付1000元的加工费”错误。 B选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未经甲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给丙完成,即使丙的信誉良好,甲也有权解除合同。故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但并非当然有权主张解除合同。故C选项“因为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故甲有权主张解除合同”错误。 D选项:丙并非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与甲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甲无权要求丙进行修改。故D选项“因为西服不符合约定的款式要求,故甲有权要求丙进行修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