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出售一批无人机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万元,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后因甲公司逾期交付该批机器设备,乙公司因此遭受损失80万元,则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应支付100万元违约金
B、违约金过高,可向法院申请调整为80万元
C、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同时主张
D、有关违约金的约定超出了实际损失,只能主张实际损失
【正确答案】:BC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合同中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违约应向乙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即500万元*20%=100万元。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然而,乙公司的实际损失为80万元,与约定的100万元违约金相比,并未达到“过分高于”的程度,因此乙公司无权请求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在合同法中,违约金和损失赔偿不能同时主张,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守约方就不能再主张赔偿损失,除非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并不意味着只能主张实际损失。乙公司有权选择主张违约金或实际损失,但二者不能同时主张。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错误的选项是BCD。
甲公司出售一批无人机给乙公司,总价款为500万元,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年。双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
- 2024-11-09 06:20:09
- 民法(专升本)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