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国内拥有房屋一套,但其本人一直在国外居住。甲的邻居乙将该房占为己有,并将之分割为前后两部分,前面临街的一部分用作门面房从事餐馆经营,后边一部分则用来出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要求乙返还房子
B、甲可以要求乙返还餐馆经营所得
C、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租金所得
D、甲乙之间的关系只能按照不当得利处理
【正确答案】:AC
【题目解析】:本题主要考察的是物权法和侵权法的相关规定。
A选项:甲在国内拥有房屋一套,是其合法的所有权人。乙将该房占为己有,属于无权占有,侵犯了甲的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房子,A选项正确。
B选项:乙将房子用作门面房从事餐馆经营所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收益,而非因无权占有取得的利益。甲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乙返还房屋,但餐馆经营所得作为经营利润,并非直接因乙的侵权行为而产生,因此甲不能直接要求乙返还餐馆经营所得。故B选项错误。
C选项:乙将房子后面一部分出租所得的租金,属于因无权占有取得的孳息。《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在本案中,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乙无权占有并出租房屋所得的租金应当返还给甲,因此C选项正确。
D选项:甲乙之间的关系不仅可以按照不当得利处理,还可以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乙返还房屋和租金。不当得利只是其中的一种请求权基础,故D选项错误。
综上,正确答案为AC。
甲在国内拥有房屋一套,但其本人一直在国外居住。甲的邻居乙将该房占为己有,并将之分割为前后两部分,前面临街的一部分用作门面房从事餐
- 2024-11-09 06:19:06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