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有一块祖传奇石,乙为一雕刻家。甲向乙借款。并将奇石质押于乙,在质押期间乙误以为奇石为自己所有将其雕刻成印章,经鉴定印章价值3万元,奇石价值1万元。事后,乙将印章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得款3万元。丙丢失该印章,并被丁拾得,丁交给拍卖行拍卖,被戊以4万元的价款买得。丙半年后发现印章在戊处,要求返还,此时印章价值为5万元,为此引起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并以价值150万元的自由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但是,该房屋在抵押前就已出租给了丙,对此乙并不知情。借款到期后,甲乙约定以房屋折抵100万元借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以物抵债因违反禁止“流押”规则而无效
B、因乙对房屋出租给丙的情况不知情,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后,乙有权请求丙腾退房屋
C、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至房屋过户登记前,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向丙收取租金
D、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至房屋过户登记前,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取得丙支付的租金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抵押权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此条款规定禁止“流押”,但本题中甲乙在债务到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并未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流押,因此不违反“流押”规则,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本题中,房屋在抵押前已出租给丙,且乙对出租情况不知情,但不影响已存在的租赁关系,故乙不能请求丙腾退房屋,B选项说法错误。
C、D选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以及《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乙作为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但并不意味着乙有权直接收取租金或取得租金。租金收取权属于出租人即原抵押人甲,而非抵押权人乙。因此,C、D选项说法均错误。
综上,ABCD选项均错误。
甲家有一块祖传奇石,乙为一雕刻家。甲向乙借款。并将奇石质押于乙,在质押期间乙误以为奇石为自己所有将其雕刻成印章,经鉴定印章价值3
- 2024-11-09 06:17:19
- 民法(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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