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区分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区分
【正确答案】: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职能的体现,属于法律的第一次适用。而行政审判是国家司法机关运用司法权对 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活动,是国家司法职能的体现,属于法律的第二次适用。
2.主体不同。在行政执法中,法律关系的双方主体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在行政审判中,其所形成的是一种多方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等。
3.法律依据不同。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据的主要是行政法律规范。而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虽然也以具体的行政法律规范作为判断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但直接制约、限制其司法审判权行使的仍然是《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4.程序不同。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活动所遵循的是行政程序。行政审判遵循的是司法程序。
5.法律后果不同。行政执法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范畴,对其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可以诉诸法院,接受法院的最终评判。因此可以说行政执法行为是法院的审査对象。行政审判是作为第二次法律适用而存在的,对该行为不服的,除了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外,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