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的区分
【正确答案】: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具有如下区别:
1.主体不同。行政执法的主体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一般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行政委托。行政司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行政司法权的主体都是由专门的国家法律予以规定的,除此之外的其他主体一般不享有行政司法权,因此,相对于行政执法而言,行政司法的主体范围较窄。
2.法律关系的构成不同。行政执法是执法主体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执法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方是一种双方关系。 而在行政司法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与被裁决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三方关系。
3.法律程序不同。在行政执法行为实施过程当中,执法机关向行政相对方发布命令、作出处罚、发放执照等,均遵循一般的行政程序。而行政司法是行政机关裁决特定争议的活动,适用的是类似于法院司法程序的准司法程序。
4.目的不同。行政执法的目的在于在行政职权行使过程中实施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行政司法则在解决纠纷中保证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实施。
5.法律后果不完全相同。就行政执法而言,其行政相对方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就行政司法而言,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可以获得法定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