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如何约定保密协议条款?

论述如何约定保密协议条款?
【正确答案】:(P186-189)。为了规范保密和竞业限制中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竞业限制义务主体,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竞业限制范围、地域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和期限,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和业务。竞业范围既包括自己生产经营,也包括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其他用工单位工作。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也就是说,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最长2年后,劳动者不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 (3)竞业限制违约金 违约金体现的是一种约定责任,只有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要承担,如果没有约定,劳动者就不需要支付。权利和义务应是平衡的,所以,对于确有必要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用人单位要与其商定违约金的数额。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但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竞业限制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 (4)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接受竞业限制,而由企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的货币。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根据保护商业秘密给企业带来的效益、竞业限制的区域、期限等因素,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约定。经济补偿支付的时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后,支付方式是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