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王某2019年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专利权属个人所有。如果单纯将该专利转让,扣除增值税后可获转让收入80万元;如果将该专利折合股份投资,扣除相关税费后也可拥有相同价款的股权,当年可获取股息收入8万元。
分析要求:假设王某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项目收入在不考虑除每年6万元费用扣除以外的其他税前扣除因素的前提下,试问王某应当如何选择?
【正确答案】:分析思路:
方案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权属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王某的该项收入应减除20%的费用,所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1080[=(800000×80%-60000)×30%-5292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的实际所得为67.892(=80-12.108)万元。
方案2:
将专利折合成股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拥有股权所取得的股息和红利,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6(=8×20%)万元,税后所得为6.4(=8-1.6)万元。
通过专利投资,当年仅需负担1.6万元的税款。如果每年都可获取股息收入8万元,那么经营10年,就可以收回全部转让收入,而且可得到80万元的股份。
两种方案利弊很明显,方案1没有什么风险,缴税之后,就已实实在在地拥有个人所得,但它是一次性收入,税负太重,而且收入是固定的,没有升值的希望;方案2虽然缴税少,而且有升值的可能性,但风险也大,收入是不确定的。如果希望这项专利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获取收益,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
科技人员王某2019年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获得了国家专利专利权属个人所有。如果单纯将该专利转让,扣除增值税后可获转让收入80
- 2024-11-06 08:34:55
- 税收筹划(湖南)(05175-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