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十五部09-10
对跨城市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由线路所在城市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运营险性事件报告与分析工作的分工和职责。
2024-01-20 22:32:17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2024-01-20 22:32:17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交通运输部总结行业出现的共性问题、新问题或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问题,组织年度研讨,并邀请行业专家参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不断提升
2024-01-20 22:32:17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交通运输部根据行业运营安全动态,不定期发布警示案例、情况通报、分析报告,持续记录、动态跟踪行业安全态势,提出行业安全发展策略。
2024-01-20 22:32:17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督促运营单位及时对本单位发生的运营险性事件制作安全警示片等多种形式的安全警示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安
2024-01-20 22:32:17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督促运营单位吸取运营险性事件经验教训,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并监督落实,不断改进提升运营安全水平。
2024-01-20 22:32:17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形成本辖区运营险性事件分析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逐级报送至交通运输部。
2024-01-20 22:32:16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运营单位应按季度对本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险性事件的发生情况、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变化规律,以及既往运营险性事件整改及防范措施实施
2024-01-20 22:32:16
十五部09-10
阅读全文
较大和一般运营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逐级报送至交通运输部,每级报送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2024-01-20 22:32:16
十五部09-10
1
阅读全文
重大运营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复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交通运输部。
2024-01-20 22:32:16
十五部09-10
1
阅读全文
上一页
1
2
3
4
5
...
2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