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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日常业务
挂牌公司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分配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实施权益分派的工作。
2023-12-27 12:45:32
第八章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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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挂牌公司拟在8月1日审议权益分派方案,应以本年度6月30日为财务数据基准日。
2023-12-27 1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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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证券暂停转让前,挂牌公司可以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咨询该公司重大重组事项相关的业务。
2023-12-27 12:45:22
第八章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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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派发现金股利,只能自行派发,不能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办理。
2023-12-27 1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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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申请办理权益分派,并于六个月内完成权益分派。
2023-12-27 1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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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后,公司决议取消重组事项或确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可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恢复转让。
2023-12-27 12:45:06
第八章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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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公司完成首次信息披露,且全国股转公司已审查完毕,可申请恢复转让
2023-12-27 12:45:01
第八章日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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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预计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在披露前已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应在股票暂停转让日前一天20点前披露股票暂停转让公
2023-12-27 12: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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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申请暂停转让,挂牌公司也应使用《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
2023-12-27 12: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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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司根据《重组业务指引》第六条规定情形申请股票暂停转让的,应将《重大资产重组暂停(恢复)转让申请表》通过邮件发送至全国股转公
2023-12-27 12: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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