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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024-01-14 13: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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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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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可以凭机动车所有人相关情况说明办理转移登记。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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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但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相符的,可以办理注册登记。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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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进口的小型客车申请注册登记前,不需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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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与合格证、进口凭证、行驶证、登记证书或者机动车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退办。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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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可以自行销毁或拆解。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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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于检验的车型,在办理更换车身或者车架业务时,可以不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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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机动车变更燃料种类,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2024-01-14 13: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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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已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可以不再查验机动车。
2024-01-14 13: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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