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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办理机动车业务时,查验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
2024-01-14 13:28:59
查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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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9.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2024-01-14 1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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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8.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2024-01-14 13: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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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
2024-01-14 1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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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2024-01-14 1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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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除出租、教练、租赁、公交、专用校车外的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2024-01-14 1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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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机动车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应当强制报废。
2024-01-14 1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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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报废的机动车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
2024-01-14 1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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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车辆管理所应当建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网络平台,按照有关标准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实现对检验过程的视频监控和检
2024-01-14 1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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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车辆管理所应当配置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实现远程比对《公告》数据、采集机动车照片、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提高机动车查验工作
2024-01-14 13: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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