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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业务知识
49.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报关单“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栏目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2024-01-04 13: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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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装入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容器的货物,如罐装氧气,报关单“数量”栏目按货物扣除包装容器后的重量填报。
2024-01-04 13: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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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报关单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可以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不相符。
2024-01-04 13: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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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报关单进口日期填报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
2024-01-04 13: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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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进出口货物原产国(地区)无法确定的,报关单填报“国别不详”(代码701)。
2024-01-04 13: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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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可以不一致。
2024-01-04 13: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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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撤销优先原则。
2024-01-04 13: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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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及其电子数据。
2024-01-04 13: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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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出口货物,如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国(地区)作为启运/运抵国(地区)。
2024-01-04 1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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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不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直接运输进口货物,以进口货物的装货港所在国(地区)为启运国(地区)。
2024-01-04 13: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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