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修订法律大臣是( )
A、沈家本
B、劳乃宣
C、张之洞
D、洪仁玕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修律是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是清政府在各种压力下被迫推行的一次自上而下的重大法律变革。早在“新政”开始之初,时为两江总督的刘坤一与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名上奏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中就提出,中国必须有商律。光绪28年(1902)四月,清廷正式下诏,提出修律,认为“中国律例,自汉唐以来,代有增改”。在沈家本主持下,清廷先后派员分赴欧美、日本考察法制,逐渐确定了“博稽中外,参考古今”、“模范列强”、“务期中外通行”等修律宗旨。同年,清廷筹建修订法律馆,作为负责修律的专门机构。1904年5月,修订法律馆工作开始,清末修律正式启动
晚清时期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修订法律大臣是( )
- 2024-08-10 21:18:16
- 中国法制史(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