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新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欲退股并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退股。律师的下列说法中违背《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只要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就可以要求退股
B、
对公司合并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C、
对公司分立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D、
对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退股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
《公司法》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份回购请求权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