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院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
A、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
B、也可由外国法院依据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依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与执行
C、具体执行程序类似于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执行令状
D、具体执行程序类似英国、美国为代表的登记程序和重新审理程序
E、此类申请执行的判决或裁定,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正确答案】:ABCE
【题目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其具体执行程序类似于法国、德国和俄罗斯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执行令。(P362)
外国法院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
- 2024-08-08 16:16:54
- 国际私法(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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