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明是甲市某小学五年级学生,他的父亲闫某与母亲柯某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闹离婚,期间小明由母亲接送上学并与母亲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闫某为争夺小明的抚养权,利用国庆节假期探望孩子的机会,将小明从甲市带至乙市,假期结束也未将孩子送回。此后两个多月内,柯某多次要求闫某尽快将孩子送回甲市以免耽误孩子上学,闫某均以孩子不愿跟柯某生活为由拒绝,不允许柯某与小明联系,也不告知柯某他们在乙市的居住地址。柯某认为,闫某和小明的户口均在甲市S区,闫某在乙市无固定工作和住处,小明难以在乙市上学,闫某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受教育权。
结合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作为父母,闫某和柯某对小明接受义务教育负有哪些职责?
(2)在小明未能及时返校时,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明就读的小学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3)就保护小明的义务教育权而言,柯某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正确答案】:(1)小明父母的有关职责包括: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
(2)某小学应当对闫某和柯某作做思想工作,督促他们尽快送小明返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防止小明辍学或者其义务教育权受到侵犯。
(3)柯某可以向甲市S区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国家机关督促闫某将小明送回学校。
案例:小明是甲市某小学五年级学生,他的父亲闫某与母亲柯某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闹离婚,期间小明由母亲接送上学并与母亲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
- 2024-08-06 19:18:50
- 教育法学(0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