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以下表计校验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事件过程】 2012年1月25日,某居民客户反映自家新换的智能电表有问题,电量比之前增加许多。营业厅客户代表为该客户进行了解答,告知智能电表有灵敏度、精准性高等特点,很微小的电量都能准确计量,故较机械电表可能会出现电量高的情况。但该客户仍坚持电表有问题,在客户代表受理了其校表申请后,客户要求本月的电费暂时不交,客户代表为求省事随口答应了。2月15日,出具验表结果,鉴定该客户的电表一切正常,没有问题。该客户对该结果表示怀疑,客户代表很不耐烦,告知其如对校验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计量鉴定机构反映便急忙打发了该客户。(假定1月25日~2月15日期间均为工作日)
【违规条款】
1)《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用户认为供电企业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企业提出校验申请,在用户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企业应在7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户。
……用户在申请验表期间,其电费仍应按期交纳,验表结果确认后,再行退补电费。”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第七项“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2)《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第五条:“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暴露问题】
1)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2)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待客户敷衍塞责。
3)电表校验及答复客户不及时。
【措施建议】
1)规范电表校验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对客户的诉求认真进行处理并回复。
2)加强营业厅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首问负责制”。
3)加强营业厅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