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供电公司收到某大型石油炼化生产企业110kV受电新装用电项目设计图纸。该企业申请容量50 000kVA,保安负荷500kW,图纸审查情况如下:
1)110kV线路工程设计单位为某电力工程甲级设计单位。
2)采用110kV单电源供电,应急电源由客户自备。
3)采用1台50 000kVA主变压器受电。
4)保安负荷500kW停电会造成设备爆炸),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容量480kW。
请对以上图纸设计情况予以分析。
【违规条款】
图纸设计不符合以下规定:
1)《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第五条第二款,“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供电条件”。
2)《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9.3.1,“35kV级以上电压等级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或双母线接线,应装设2台及以上主变压器”。
3)《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43号)第六条第一款,“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暴露问题】
1)该客户属于一级重要电力客户,应采用双电源供电。
2)采用单台变压器受电。
3)该客户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容量为480kW,不能满足保安需求。
【措施建议】
审核结果应以《受电工程图纸审核结果通知单》一次性书面答复客户,并督促该用户修改直至复审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