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某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到达某水泥生产企业用电报装项目现场,对该客户110kV供电的31 500kVA主变压器受电工程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发现下列情况:
1)安装的变压器为S7型。
2)计量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级为0.5级。
3)客户新购的高压试电笔只有出厂说明书。
4)主变压器进行1次全电压冲击合闸无异常。
5)运行人员仅有客户制作的电工工作证。
试问以上5条是否符合验收要求?
【违规条款】
1)《电力法》第十四条“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2)D/T 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客户受电容量为31 500kVA,应为Ⅰ类计量装置,计量电流互感器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2S级。
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电笔必须试验合格才能使用,否则存在安全隐患。
4)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主变压器应进行5次全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且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0min;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的误动。
5)《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暴露问题】
1)S7型变压器国家已规定为淘汰型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计量表计准确度等级低于0.2S级。
3)新购的高压试电笔只有出厂说明书而没有试验合格报告。
4)主变压器冲击试验少于5次。
5)运行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
【措施建议】
督促客户按上述竣工检验意见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