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承包商为证明业主方违约而出示的施工承包合同属于( )。

庭审中,承包商为证明业主方违约而出示的施工承包合同属于( )。
A、书证
B、物证
C、证人证言
D、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在庭审过程中,承包商为证明业主方违约而出示的施工承包合同属于证据的一种。根据证据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来分析各个选项: A. 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施工承包合同作为一份书面文件,明确记载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条款等,是证明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因此,它属于书证。 B. 物证: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施工承包合同虽然是一份物品,但在这里它作为证据的价值在于其记载的内容,而非物品本身,所以不属于物证。 C.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施工承包合同并非由证人所作,因此不属于证人证言。 D.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民事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作出的书面意见。施工承包合同并非鉴定人作出的结论,所以不属于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施工承包合同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属于书证。因此,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