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转包行为有(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转包行为有( )。
A、发包人向总承包商指定分包
B、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承包
C、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
D、施工总承包商将其承包的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任务全部转给他人
E、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正确答案】:BC
【题目解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可以逐项分析各个选项: A. 发包人向总承包商指定分包:这通常不被视为转包行为,因为指定分包并不等于总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指定分包更多涉及到发包人与总承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但并未直接涉及转包。 B. 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承包:这明确属于转包行为。转包意味着承包人不再承担实际的建设工程任务,而是将其全部转给第三方。 C. 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这也是转包行为的一种形式,即通过肢解工程的方式,将原本应由自己完成的全部工程任务,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多个第三方。 D. 施工总承包商将其承包的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任务全部转给他人:虽然主体结构工程是建设工程的关键部分,但将其转包并不直接等同于将整个建设工程转包。通常,如果转包主体结构工程,需要特别关注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一选项并未直接描述为转包行为。 E. 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这通常被称为“二次分包”或“层层分包”,虽然它涉及到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的行为,但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主要关注的是总承包商的转包行为,而非分包商的再分包行为。 综上所述,选项B和C明确描述了转包行为,因此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