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委托某乙去采购劣质钢材用于工程建设,则对于这种代理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某甲委托某乙去采购劣质钢材用于工程建设,则对于这种代理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委托代理行为合法
B、该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C、该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代理人承担
D、该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根据代理法的原理,代理人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但在本题中,某甲明知劣质钢材将用于工程建设而仍然委托某乙去采购,这是一种明知会损害他人利益的代理行为,因此不能简单认定其为合法代理。 对于选项B,尽管通常情况下,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但在本案中,某甲作为被代理人具有过错,明知所采购的材料劣质且将用于重要工程建设,却仍进行委托,因此不能仅由被代理人承担全部后果。 选项C认为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代理人承担,这也不准确。因为代理人某乙是在某甲的委托下实施的行为,虽然其有义务审慎选择,但在此案中,不能单独要求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选项D正确。在此情况下,由于被代理人某甲和代理人某乙均有过错,即某甲明知劣质材料将用于工程建设而委托某乙采购,而某乙未尽到审慎义务而实施采购行为,两者均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该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