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的2500m3增加到3000m3,原定工期为30天,合同规定工 程量变动10%为承包

某工程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的2500m3增加到3000m3,原定工期为30天,合同规定工 程量变动10%为承包商应承担风险,则可索赔工期为( )天。
A、6
B、5
C、3
D、2.5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首先,根据题目,我们得知原定的工程量是2500m³,工期是30天。合同规定工程量变动10%以内的部分,由承包商承担风险,不增加工期。 我们来计算10%的工程量是多少: 2500m³ * 10% = 250m³ 这意味着,工程量在2500m³至2750m³(2500m³ + 250m³)之间的变动,承包商应自行承担风险,不增加工期。 然而,实际工程量增加到了3000m³,超出了承包商应承担风险的范围,超出的工程量是: 3000m³ - 2750m³ = 250m³ 接下来,我们需要计算由于这250m³的额外工程量导致的工期增加。由于原始工程量是2500m³,工期是30天,我们可以计算单位工程量所需的工期: 30天 / 2500m³ = 0.012天/m³ 然后,我们将这个单位工期乘以额外的工程量来得到额外的工期: 0.012天/m³ * 250m³ = 3天 所以,由于工程量增加导致的可索赔工期是3天。 因此,正确答案是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