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
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
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
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正确答案】:AB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A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题中,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去世,因此继承从2017年4月1日开始。故A项正确。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因此,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故B项正确。 C项:如前所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通知义务在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而不是继承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故大儿子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并没有法定的通知义务。所以C项错误。 D项:虽然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并故意藏匿不通知其他继承人,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故意藏匿遗嘱的行为仅使该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执行的见证人,并不直接导致其丧失继承权。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