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丙死后留下遗嘱,房屋由甲继承,存款赠与侄子丁。

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丙死后留下遗嘱,房屋由甲继承,存款赠与侄子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C、对丙的遗产,甲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D、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正确答案】:ABC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收养关系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和继承、遗赠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本题中,甲在十岁时被解除收养关系,此时甲仍为未成年人,因此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A选项正确。 B选项:由于甲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恢复,甲自然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本题中,甲作为丙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未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应视为接受继承。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内仍未作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