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系夫妻,结婚5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甲用婚前所得的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赚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一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婚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D、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相关规定。
A选项: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甲用婚前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所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A选项表述正确。
B选项: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乙名下,应当属于乙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B选项表述错误。
C选项: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乙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C选项表述正确。
D选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所述,错误的选项是B。
甲和乙系夫妻,结婚5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 2024-11-09 06:21:42
- 民法(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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