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入对,并进而开始同居生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张某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得知后,十分气愤。王某及其亲属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王某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B、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C、王某不提出离婚,单独诉请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D、王某的父母请求张某赔偿各项物质损失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选项A,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所说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是“无过错方”,并且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只能向**过错配偶**,即重婚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者等提出,而不能向第三者提出。因此,王某不能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A选项错误。
选项B,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六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张某在与王某的婚姻中存在过错,王某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B选项正确。
选项C,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八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说明,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一并提出,或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但单独提出的前提是“**已经离婚**”。本题中,王某并未与张某离婚,因此不能单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C选项错误。
选项D,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由此可知,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仅限于自然人,而王某的父母并非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无权请求张某赔偿各项物质损失,D选项错误。
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入对,并进而开始同居生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张某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
- 2024-11-09 06:21:41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