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日搭乘乙客运公司的客运班车,运输过程中,该车司机在正常行驶时,对面一辆小汽车闯红灯,为躲避该违章车辆,该司机不得不猛打方向盘,从而造成甲头部撞上了车窗,血流不止,同时还将甲放置于行李架上的行李(内装笔记本及数码相机)损坏。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头部受到的伤害及行李损坏均应由乙运输公司承担
B、仅甲头部所受伤害由乙运输公司承担
C、仅甲行李所受损坏由乙运输公司承担
D、乙客运公司仅承担公平责任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合同法》中关于客运合同的相关规定。
首先,甲搭乘乙客运公司的客运班车,双方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在本案中,甲头部的伤害是由于司机在避免对面闯红灯车辆时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的,这并非甲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因此乙客运公司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行李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然而,本题中并未明确甲的行李是自带还是托运,但从描述来看,甲将行李放置于行李架上,应视为自带行李。而且,行李的损坏是由于司机为躲避违章车辆采取的紧急措施导致的,并非承运人(乙客运公司)的过错所致,因此乙客运公司不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仅甲头部所受伤害由乙运输公司承担,即选项B是正确的。
甲某日搭乘乙客运公司的客运班车,运输过程中,该车司机在正常行驶时,对面一辆小汽车闯红灯,为躲避该违章车辆,该司机不得不猛打方向盘
- 2024-11-09 06:20:57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