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将一块玉石原料送到王某处进行玉石摆件加工,加工过程中,刘某指示王某修改摆件的造型,王某表示反对,刘某遂作罢。后王某认为摆件的

刘某将一块玉石原料送到王某处进行玉石摆件加工,加工过程中,刘某指示王某修改摆件的造型,王某表示反对,刘某遂作罢。后王某认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更显雅致,便自行做了该调整。就此双方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作为定作人,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B、王某自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刘某得以直接解除合同
C、王某白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给刘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D、刘某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因此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正确答案】:C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选项A,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承揽人**。因定作人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知,刘某作为定作人,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但**如果因此给王某造成损失,刘某应当赔偿**。故A选项“刘某作为定作人,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且无需就此承担任何责任”表述错误。 选项B、C,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王某作为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刘某的要求完成工作,但王某却自行对摆件底部加上雕花,**改变了定作人的要求,属于违约行为**。但是,王某的违约行为并**不当然导致合同解除**,刘某可以要求王某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因此,B选项“王某自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刘某得以直接解除合同”表述错误,而C选项“王某自行为摆件的底部加上雕花的行为,为违约行为,给刘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表述正确。 选项D,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七条,刘某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但如果因此给王某造成损失,刘某应当赔偿。所以D选项“刘某有权指示王某修改摆件造型的行为,因此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