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乙工厂使用,租期5年。甲公司购买后,设备生产产商丙公司货交承运人,设备到达天津港后甲公司通知乙工厂提货。乙工厂提取设备后投入使用并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租金。就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乙工厂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租赁公司应减少租金
B、应由设备生产商丙修理并赔偿损失
C、乙工厂向设备生产商丙请求承担责任时,甲租赁公司有协助义务
D、甲租赁公司与设备生产商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C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融资租赁中设备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A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中,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要求和选择购买了设备,不存在干预乙工厂选择的情况,因此,当设备因自身原因停机时,甲租赁公司不应减少租金。故A项错误。
B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乙工厂作为承租人,当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要求出卖人即设备生产商丙修理并赔偿损失。因此,B项正确。
C项:如前述《合同法》第二百四十条所述,当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出租人有协助的义务。故C项正确。
D项: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仅负责购买和出租设备,不承担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设备的质量问题应由出卖人即设备生产商承担。因此,甲租赁公司与设备生产商丙不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项和C项。
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工厂达成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甲租赁公司按照乙工厂的选择和要求从设备生产厂商丙公司购买淀粉加工设备3台。租给
- 2024-11-09 06:20:23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