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甲租赁店铺。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借给甲10万元,该笔资金用于甲租赁店铺。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根据市场利率支付利息
B、若甲向乙支付利息,乙收取该利息不构成不当得利
C、乙有权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D、如果甲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则乙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选项A,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因此乙无权请求甲根据市场利率支付利息。故A选项说法错误。 选项B,如果甲自愿向乙支付利息,那么乙收取该利息是基于甲的自愿给付,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 选项C,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本题中,由于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乙有权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故C选项说法正确。 选项D,虽然双方约定该笔资金用于甲租赁店铺,但如果甲将该笔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这明显违反了合同的目的,属于根本违约,乙有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错误选项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