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其小区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狗,寻其主未果,便将小狗抱回家中包扎、喂养。两周以后,吴某得知自家的小狗被张某带走,便向张某索要。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喂养费
B、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包扎费
C、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自己应得的劳务费
D、张某可请求吴某支付误工损失费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无因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包括管理人的义务和本人的权利及义务。
本题中,张某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吴某作为小狗的主人,应当支付张某为管理其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包括张某为小狗的包扎费和喂养费。
选项A,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张某为吴某的小狗进行了喂养,吴某作为受益人应当支付喂养费,所以A选项正确。
选项B,张某对小狗进行了包扎,该费用属于张某为管理吴某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吴某应当支付,故B选项正确。
选项C,**张某的劳务行为是基于无因管理行为而产生的,并非是基于双方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因此不能请求吴某支付劳务费**。C选项错误。
选项D,张某因为管理吴某的小狗事务,如果因此误工的,属于因管理事务受到的损失,可以请求吴某给予适当补偿。因此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错误的选项是C。
张某在其小区看见一只受伤的小狗,寻其主未果,便将小狗抱回家中包扎、喂养。两周以后,吴某得知自家的小狗被张某带走,便向张某索要。下
- 2024-11-09 06:18:57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