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

甲对乙享有100万元债权,乙对丙享有100万元债权。现甲对乙的债权到期。乙对丙的债权亦到期,但怠于行使。乙为逃避对甲的债务,以50万元将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卖给了丁。甲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请回答下列题。? 在代位权诉讼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材料
A、甲提起诉讼,将使甲对乙的债权、乙对丙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B、若甲胜诉,诉讼费由乙承担
C、甲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乙承担
D、若乙对丙的100万元债权为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则甲不能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来逐一分析题目中的选项: A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B选项:关于诉讼费用的承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甲胜诉,则诉讼费用应由丙承担,因为丙是代位权诉讼中的实际败诉方。因此,B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C选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三款:“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D选项:代位权行使的债权范围以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为限。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具有专属性,不得代位行使。因此,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错误的选项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