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
A、甲误将他人的糖倒入自己的咖啡中
B、甲购买木地板后,自行在自家进行铺设
C、甲擅自取乙的油漆来漆自己的骑车
D、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在民法中,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确认该新物的所有权归一人所有的制度。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情况。
A选项,甲误将他人的糖倒入自己的咖啡中,属于混合。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掺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在此情况下,糖与咖啡混合后难以分离,形成了新的物质,符合混合的特征,因此属于添附。
B选项,甲购买木地板后,自行在自家进行铺设。这里甲的行为是对自己所有的木地板进行使用,并没有与其他人的物发生结合或混合,也没有形成新的物,因此不属于添附。
C选项,甲擅自取乙的油漆来漆自己的骑车,属于加工。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物。在此情况下,甲使用了乙的油漆对自己的骑车进行了加工,形成了新的物,符合加工的特征,因此属于添附。
D选项,丁村的河滩地因洪水改道与丙村的河滩地挤压相连。这种情况属于附合中的不动产附合,即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在此情况下,两村的河滩地因自然原因相连,难以分离,符合附合的特征,因此属于添附。
综上,不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B选项。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民法上的添附的是:( )
- 2024-11-09 06:15:41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