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哪些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
A、手机和充电器
B、上衣和裤子
C、电视机和遥控器
D、床和床单
【正确答案】:AC
【题目解析】:在民法中,主物与从物的关系是指两个物体之间存在的相互依赖关系,其中一个物体(主物)能够独立存在,而另一个物体(从物)则通常是为了辅助主物的使用而存在的。
A选项:手机和充电器。充电器是为了给手机充电而存在的,没有充电器,手机仍然可以独立存在和使用,但充电器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使用手机。因此,手机和充电器之间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B选项:上衣和裤子。上衣和裤子在穿着时通常是配套使用的,但它们各自都可以独立存在和使用,不存在一个为了辅助另一个而存在的依赖关系。因此,它们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C选项:电视机和遥控器。遥控器是为了方便操作电视机而存在的,没有遥控器,电视机仍然可以独立播放,但遥控器的存在极大地提高了电视机的使用便捷性。因此,电视机和遥控器之间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D选项:床和床单。床单是为了覆盖床面而存在的,但床单并不是为了辅助床的使用而必须存在的。床可以独立存在和使用,没有床单也不会影响床的基本功能。因此,床和床单之间不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综上所述,A和C选项中的物体构成主物与从物的关系,而B和D选项则不构成这种关系。所以答案是AC。
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哪些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
- 2024-11-09 06:15:20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