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因借款享有金钱债权,3年后乙表示以其对甲的债权进行抵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对乙因借款享有金钱债权,3年后乙表示以其对甲的债权进行抵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金钱债权诉讼时效是3年
B、甲对乙的诉讼时效本已届满,但因为乙主张抵销,而自其主张抵销之日起恢复诉讼时效
C、乙事后可以不知诉讼时效届满而主张撤销该抵销及其效果
D、甲可以继续主张未抵销完毕的债权
【正确答案】:ABD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逐一分析题目中的选项和相关的法律原则。 A项: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3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因此,甲对乙的金钱债权诉讼时效是3年,这一说法是正确的。 B项:当债务人(乙)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张抵销,而债权人(甲)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则视为甲放弃了时效利益,诉讼时效自乙主张抵销之日起恢复。这是因为抵销权的行使属于形成权,其行使可以产生使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效果,从而间接地使债权人的时效利益丧失。因此,B项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C项:抵销权的行使是形成权,其行使效果一旦产生即不得撤销。即使乙事后才发现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也不能以此为由主张撤销抵销及其效果。所以,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D项:如果乙主张的抵销金额小于甲的债权金额,那么甲仍然可以继续主张未抵销完毕的债权。这是基于债权的可分割性原理,债权人可以分割地主张其债权。因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正确的选项是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