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林某有唱歌天赋,其与某直播平台签约,约定林某在直播平台上获得的收入与平台五五分成。林某在直播一个月后如约收到了1万元报酬

17岁的林某有唱歌天赋,其与某直播平台签约,约定林某在直播平台上获得的收入与平台五五分成。林某在直播一个月后如约收到了1万元报酬,平台在支付第二个月报酬时发现林某是未成年人。平台以林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合同不生效,拒绝支付第二个月报酬,并要求林某返还1万元报酬。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林某应当返还1万元报酬
B、该合同自林某法定监护人追认时生效
C、虽然该合同未生效,但林某可以平台不当得利为由取得报酬
D、该合同成立且生效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本题中,林某作为17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不能直接独立地签订商业合同,但他在直播平台上唱歌并获得报酬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接下来,对于A项,林某在直播平台上唱歌并获得报酬,这是基于其劳动成果所得,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平台不能单方面主张合同不生效并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报酬。 对于B项,虽然林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前所述,其在直播平台上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无需法定监护人的追认。 对于C项,平台支付报酬是基于林某的劳动成果,而非不当得利。因此,林某不能基于平台的不当得利取得报酬。 对于D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如果合同内容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或者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该合同即为有效合同。在本案中,林某的行为符合其年龄、智力,因此该合同成立且生效。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