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

陈某是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任职期间办理了醒龙公司与鸿捷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200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卧龙公司,卧龙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醒龙公司一批设备。2007年4月1日,陈某对鸿捷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鸿捷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鸿捷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鸿捷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卧龙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鸿捷公司。鸿捷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鸿捷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鸿捷公司。? 鸿捷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就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鸿捷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该批设备闲置在九龙公司的库房中被意外烧毁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
A、陈某
B、醒龙公司
C、鸿捷公司
D、九龙公司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首先,我们分析题目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况。陈某作为原醒龙公司的销售部主任,离职后开办了自己的公司卧龙公司,并处理了一批醒龙公司的设备。他通过鸿捷公司销售这批设备,并最终由九龙公司购买。但在九龙公司购买后,因缺乏使用说明等资料,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最终因火灾被烧毁。 接下来,我们根据这些事实,逐一考虑选项: A. 陈某:陈某虽然与这批设备的处理有关,但他已经将设备卖给了鸿捷公司,并完成了交付。因此,他对设备在九龙公司处的损失没有直接责任。 B. 醒龙公司:醒龙公司虽然是设备的原始所有者,但设备已经被陈某处理,并交付给了鸿捷公司,因此醒龙公司对设备在九龙公司处的损失也没有直接责任。 C. 鸿捷公司:鸿捷公司作为设备的销售者,已经完成了与九龙公司的交易,并交付了设备。虽然设备缺乏使用说明等资料,但鸿捷公司并没有保管这批设备的义务,因此鸿捷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D. 九龙公司:九龙公司作为设备的购买者,有义务妥善保管购买的设备。在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九龙公司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向陈某或鸿捷公司索要使用说明等资料)来解决问题,导致设备闲置并最终被烧毁。因此,九龙公司应对设备的损失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该批设备在九龙公司处闲置并最终被烧毁的损失应由九龙公司承担,即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