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6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1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
对于乙对玻璃墙的维修及其费用应如何处理:( )
A、由甲承担维修费用
B、由乙承担维修费用
C、由甲乙分担维修费用
D、由甲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乙承担小部分维修费用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一般原则上由出租人承担。在本题中,甲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状态。当租赁物即房屋临街的玻璃墙因第三方原因(失控汽车撞击)毁损时,承租人乙已经及时通知了出租人甲进行维修,但甲拒绝履行其维修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乙为了正常使用租赁物,自行进行了维修,并花费了1万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此,乙对玻璃墙的维修费用应由甲承担,选项A正确,而B、C、D选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
- 2024-11-09 06:14:09
- 民法(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