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于2月7日订立买卖鱼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为乙付款提供保证担保。同年4月5日,未经过丙同意,甲,乙双方又约定每吨3800元。根据已知条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甲、乙变更原买卖合同,不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
B、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为新合同
C、甲、乙变更买卖合同,未经丙同意,丙免除保证责任
D、甲、乙变更买卖合同,未经丙同意,对加重的部分,丙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变更。双方协议变更合同,是以第二个合同变更第一个合同,第二个合同也是合同,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故A选项排除。甲、乙是对原合同进行变更,不是产生新合同,故排除B选项。《民法典》第695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排除C选项,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甲、乙双方于2月7日订立买卖鱼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为乙付款提供保证担保。同年4月5日,未经过丙同意,甲,乙双方又约
- 2024-11-08 19:15:03
- 人格权法(14098-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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